| 学院党总支部由中共广州市教育局委员会批准成立,常务副院长梅玲同志任总支部书记。 |
| (一) 党总支部设有办公室,配备有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教室,有专职党务工作者负责日常事务和组织、宣传工作。 |
| (二) 党总支部活动正常化,并认真记录活动内容。 |
| (三) 党总支部制定和修订了《"三会一课"制度》、《民主生活会制度》、《党员教育培训制度》和《党支部目标管理》等八个规定。 |
| (四) 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,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。 |
| (五)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,圆满完成任务,年度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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